浏览数量:34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08-20 来源:本站
各位家长:
2018年度南京市幼儿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已经开始,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凡符合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对象的幼儿家长可到幼儿园3楼困难资助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南京市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须持南京市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须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孤儿须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的《残疾证》;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须持相关证明;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须持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南京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须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的随迁人员家庭子女,除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以上政府开具的证明外,还需我市暂住地街道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同时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等材料交幼儿园审验。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拍照完成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长江分园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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