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341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1-05-17 来源:本站
因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制度,实行合同聘任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促进办园质量的提高,实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幼儿园人事管理机制。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5.必须于发布招聘公告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等原因受过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网站及58同城网站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6月13日
2.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有意者请把所需资料发至邮箱:1499206127@qq.com
咨询电话:85651165、15895936970(9:00—16:00)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个人简历(含本人照片);
(2)毕业证书电子照片(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
(4)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1年6月14日–6月20日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线上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全部参与笔试。
3.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对线上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防疫信息核查。
4.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示,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及笔试、面试。
(四)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幼儿教师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幼儿教师提供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复审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
(五)笔试
1.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6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六)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技能考核)形式。采用技能考核+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面试(技能考核)总成绩的6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3.在整体面试(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综合核算,录取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到本人。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南京市卫生局妇幼处、南京市幼儿保健所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中的项目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如体检不合格即取消聘用资格,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以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须通过体检方可聘用。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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