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233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2-08-16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提高我园在园幼儿用餐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等相关文件经幼儿园招标小组研究决定,我园现对在栖霞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中标企业进行二次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粮类
项目一:食用油;
项目二:冷鲜肉;
项目三:冷冻制品;
项目四:冷冻家禽;
项目五:豆制品;
项目六:干货、调味品及蛋类;
2.供货时间: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
二、幼儿园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猪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
3.调味品、干货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4.冷冻制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各项目务必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三、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18日。
四、招标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龙岸二园二楼会议室
(栖霞区龙潭街道龙岸路10号)。
五、招标流程
1.供货商介绍(使用PPT,发放宣传资料,每家6分钟左右)
2.评审小组投票
3.幼儿园公示
六、其它
1.中标公示:幼儿园把通过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签订供货合同:中标单位应与幼儿园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投标咨询及联系电话
张老师:13645166610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9051423号-1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江畔人家望江苑20号 电话:025—85651622 邮编:2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