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388 作者: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1-05-24 来源:本站
家长您好!
依据南京市栖霞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按照“本地优先满足,外地积极吸纳”的要求,在省定班额数范围内,我园现有部分名额对符合条件且居住在本辖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进行招生。现将招生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年龄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条件
1.在龙潭地区(不含靖安和长江片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需在本街道务工并交纳南京市社会保险满两年及以上
三、所需材料
1. 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必须是和孩子同一户籍的父母所持有)
2. 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满两年)
3. 南京市就业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2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大小,用文件袋装好)
四、提交材料时间
2021年5月2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五、提交材料地点
1.龙潭幼儿园龙岸分园(龙潭街道龙岸花园吉祥苑2号)
2.龙潭幼儿园龙岸二园(龙潭街道龙岸路10号,花园中学往里走)
备注:
1.请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2.我们将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购房年限或社保缴纳的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通知在6月5号之前以电话通知为准。最终录取哪所分园由园部统一调剂
3.请您关注幼儿园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4.疫情防控期间,报名时请家长佩戴口罩,按要求一米线间隔排队。
5.咨询电话:
龙岸分园025—85760016 龙岸二园025—85651165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
2021年5月24日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9051423号-1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幼儿园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江畔人家望江苑20号 电话:025—85651622 邮编:210058